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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监委对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凌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凌晖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凌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凌晖开除党籍处分;由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