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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屯溪区户籍,申请单独立户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户政中心回复如下:依据相关规定,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的,需提交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登记共有的只立一户。产权登记为共有,且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须经产权共有人协商确定户主,并出具书面报告。产权共有人经协商确定并由其中一方办理立户后,其他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人在该产权人未全户迁出之前一般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或立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人为未成年人要求立户的,因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父母双方均为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产权人为未成年人本人或者父(母)的,未成年子女要求迁移,可以单独立户。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户政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2330662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