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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2009年在屯溪竹福佳苑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因开发商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政府应该部门接管以后曾承诺在产权证没有办下来之前,业主子女读书落户问题可以协调解决。现在孩子马上要上幼儿园了,想在离家较近的市示范幼儿园就读,请求帮助落户。
屯溪区住建委答复如下:一是自2016年全市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我区牵头,市直部门配合推进办证工作以来,我区一直积极联系开发商、市直相关部门全力推动相关事宜,仅2018年就召集市区镇三级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由于办证职能部门均在市直部门,我区正在根据相关部门综合意见行文至市政府请求统一或依法解决;二是2016年在我区的协调、各部门的支持下,市区教育局已同意和解决业主凭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办理子女入学的问题。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