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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歙县郑村镇潭渡村梅山坞自然村一占用耕地的塑料造粒厂,属于违规占用耕地,并违规建厂房,生产过程严重破坏周边环境。有关部门回复,2018年11月30日,郑村镇协助县环保局处理这一问题,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下达了关停处理决定书。现该厂已经断电,设备都已拆除。厂房内已无任何生产设备,下一步郑村镇将督促其拆除。可是当地村民在2019年1月仍看见这家塑料造粒厂还在照常往厂房内运送废旧塑料,正常生产加工塑料颗粒。为何该企业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停产,机器设备何时又运回到加工厂内? 请有关部门予以督查!
歙县郑村镇政府回复:感谢反映人对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该塑料粒子厂2018年11月30日开始实行自行拆除关停,12月5日,我镇与县环保局现场察看,该厂已拆除塑料颗粒加工生产线,共拆除造粒机1台,粉碎机1台,原料输送系统一套。2019年元月上旬接到群众反映,该厂又开始生产了,我镇与县环保局现场察看确定属实,立刻采取措施,关停设备拆除机械,并督促厂主移走原材料。目前,该厂仍处于关停状态之中,我镇落实人员不定期督查,巩固整改成效,严防反弹。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