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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屯溪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了慢性病证。以前都是年底时将发票送到医保中心报销,最高返还3000元。今年开始听说可以直接到医院拿药报销,不需等到年底在统一办理。请问慢病人员在哪些医院可以看病拿药即时结算?以后还能否在药店里拿药报销?
屯溪区医保局反馈如下:参保人员陈某宝系屯溪区职工医保退休参保人员,对于反映人咨询的特殊门诊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事宜,我中心已按现行政策予以充分解释,反映人对政策已充分知晓,并对政策的解释充分满意。
编辑:程峰